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人:sunjiao  发布时间:2017/4/12 8:51:56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阜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界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人才需求情况,经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数、岗位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3名(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适当增加招聘人数)。详见附表1。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非公经济组织或非社会化评审的除外)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 1日以后出生);“985”、“211”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的紧缺专业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本市以外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6、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楼)。
    地址:界首市中原东路101号。界首市汽车站向东2000米;界首市火车站向南300米再向东200米。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注明授予何学位)、岗位条件所需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界首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对应聘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含)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不能形成竞争要求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为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本次招聘面试环节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不能迟于2017年8月31日),再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在职人员的考察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其他人员的考察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拟聘用人员系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系企业人员的,拟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单位应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缺额的,从同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各项工作均在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